益教发〔2019〕2号
益阳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安化县教育和体育局、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市直有关教育单位:
为了不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和招生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我市2019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2019年益阳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基教科、考试院、职成科、民办教育科、教师工作科的副局长、考试院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和法制宣传科、考试院、基教科、体卫艺科、职成教科、计财科、督导科、教师工作科、民办教育科、教科所、装备所等相关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由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基教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职成教科科长、考试院负责中考的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区县(市) 教育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和牵头组织本区县(市)初中毕业生工作与中小学招生工作,并于3月底以前将本区县(市)考试与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我局备案。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在区县(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下开展工作。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属地原则开展相应工作,服从当地区县(市)教育局的统一组织和指导。
二、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要求,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由各区县(市)承担主体责任。
(一)合理划片,阳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可采取“一校多片、一片多校”的办法划定招生范围。建立由相关学校、所属社区、派出所、房管、工商等单位组成的工作协同机制,组建专门班子,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入学资格对象进行摸底、核实。各单位要将各学校招生信息(含招生原则、招生对象、招生要求、招生区域、招生时间、公示时间、报到时间、报到要求、联系电话等)和就读学生信息向社会公布、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位不足的,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具体办法由各区县(市)教育局制定。
(二)把握好城区入学条件。各地各校要完善学生入学条件数据库,原则上要做到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登记为商业使用性质的房产不作为划片入学依据。同一出租房只安排一户居民子女申请入学。
城区学校起始年级入学条件。凡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入学:
1.常住居民子女:具有城区所在地户籍,且居住在城区。
2.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驻益部队现役军人且居住在城区。
3. 因父母工作调动随迁子女:提供父母所调入的城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调动证明、工资与社保转移关系。
4.非城区户籍居民子女:父母在城区依法购买商品住宅,已入住半年以上(以当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计算),并提供房屋预售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居住廉租房、公租房的须出具《住房证》和租赁协议,居住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和租赁协议。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人社部门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连续务工满1年以上(上年度7月31日前到城区),在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半年以上。
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城区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连续经营1年以上(从当年7月31日往前计算),有合法稳定的经营场所及住所半年以上。
以上非城区户籍居民须同时提供参保城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的凭证,并出具半年以上(从当年7月31日往前计算)的水、电开户凭证和缴费凭证。
(三)严格按要求招生。要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要求做好招生以及学籍管理工作。
公办学校坚持合理划片、阳光招生、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且不得与入幼儿园、入学前班挂钩,不得招收择校生。
民办学校招生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依法规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益教通〔2019〕4号)要求,依法依规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含自主招生方案)须报区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向社会公布。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变相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通过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和超班额招生。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要采取摇号、电脑派位等形式确定新生。对违规招生行为要依法纠正,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四)严格控制大班额。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要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按标准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班,初中不超过50人/班)开班。小学二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八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其他年级不得新增大班额。超大班额(超过65人)清零。提倡各学校分年级在标准班额内预留适当学位(5个左右),用于解决正常转学学生学位问题。
三、关于初中毕业生工作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一)扎实做好招生宣传。坚持实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资格准入制度。市教育局将审核市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类学校的招生资格和招生计划,对取得招生资格的学校将在《2019年益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告》中予以公布。市教育局将统一印制《2019年益阳市中职学校招生指南》,未经我局审核备案并公布的学校不得在我市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宣传和招生活动。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在所属各区县(市)教(体)育局统筹安排的前提下才能进入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社会各界特别是对学生、学生家长有关招生政策和改革内容的宣传力度。在志愿填报以前,各学校必须组织召开毕业班学生及其家长会,认真做好《致全市初三毕业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宣讲、发放和回收存档工作。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在5月24日前主动联系区县(市)电视台、广播、报纸等媒体对《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给全市初三毕业学生家长的一封信》《2019年益阳市中职学校招生指南》进行宣传,重点宣传今年的中招政策的变化、志愿填报办法和要求,让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面的信息。
各区县(市)教育局要检查、督促各初级中学将我局印制的《2019年益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告》及时张贴到校、到班,并保留到高中招生录取结束。将《2019年益阳市中职学校招生指南》发放到初三毕业生手中。市教育局在中招工作督查中将对学校或班级进行中招宣传和志愿填报指导有关的辅导用资料、家长签到册、视频图片,区县(市)电视、报纸等宣传资料进行检查。
(二)切实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毕业资格认定工作。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我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益教发〔2016〕7号)的要求,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呈现,以区县(市)为单位确定A、B、C、D等级的比例,其中A等为毕业生人数的40%,B等为40%,C等为20-15%,D等为0-5%。各区县(市)通过对初中学校进行发展性评价之后,结合学校当年学生实行综合素质评价的抽样情况,确定各学校各等级的比例,再由学校汇总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严禁简单按同区域的初中学校汇总来划分各等级比例的做法。各学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单凭学业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等级入围的依据之一,在中考考分公布之前,利用家长会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告知学生家长并签字确认。
初中毕业生资格由学校认定、区县(市)教育局审核。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含体育、艺术)成绩及格或通过补考及格,方可毕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给初中毕业证书,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的,缓发毕业证书,须在一年之后按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由初中毕业所在学校进行评价,确认其综合素质已达到C等以上的标准方可补发毕业证书。
6月10日前各区县(市)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优惠加分信息统一汇总到中招管理系统并报送市教育局中招办。
(三)合理安排和引导初中毕业生分流。各区县(市)教育局要按照“合理调整普职比例、控制普高规模、控制办学班额”的要求,科学安排招生计划。
各普通高中要主动对接新高考,合理安排招生计划,提早做好应对新高考的各项准备工作。要预留应对学生选课走班、职业生涯指导、研究性学习以及其他活动课开展的教学用房。
各区县(市)要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按照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和普高不高于55人/班、职高不低于20人/班(特殊教育除外)的标准,向我局申报高中阶段各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经我局审核后统一下达。
(四)认真做好志愿填报工作。各初中学校要组织相关学生集中开展志愿填报培训和指导,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网上志愿填报须知》,让学生掌握网上志愿填报流程与方法。志愿填报由学生及其监护人于7月6-8日在益阳教育网(http://edu.yiyang.gov.cn)上填报,学生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后,打印纸质志愿表,经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初中学校汇总,由所在学校送区县(市)教育局存档。所有志愿一次性填报,学生及家长对志愿填报自行负责,密码只能由学生及其家长掌握。
学生在规定的范围内填报同一类别(包括省级示范性高中、市级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四类学校)两个高中阶段学校志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全市统筹,学生可以跨区县(市)填报市内任意3所中等职业学校),同一类别的两个志愿(3个中等职业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每名学生每个类别的学校至少填报一所,确因个别学生自身原因不愿填报某一个类别学校的,必须由学生写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区县(市)中招办确认盖章后报市中招办审定。
在我市异地就读的初三毕业生,可以填报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志愿。如要填报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志愿的,须5月24日前在就读学校填报《回乡就读高中学校志愿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户籍证明等材料原件,申请表由就读学校交所属区县(市)中招办审核、盖章、汇总,再交市中招办审定后统一导入中招志愿系统。中考后网上志愿填报时,此类学生不再填报志愿,就以《回乡就读高中学校志愿申请表》的志愿为准,到时市中招办对此类学生也不会下发志愿填报账号和密码。从2020年起,我市将取消异地就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政策。
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类(限招初中应届毕业生)考生须于中考报名时在中考报名系统中填报此类报名信息。另外须在5月底以前,按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相关要求填报《益阳市2019年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申请表》(纸质志愿表)。填报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志愿的初中毕业生,必须自行咨询户籍所在地区县(市)教育局有关中招报名和考试要求。从2020年起,初中毕业生均须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中考。
(五)切实抓好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要按照规定的时间(4月1-15日)做好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工作,尤其是对于异动学生和外地回益参考的学生,要逐一落实报名信息。继续实行“两考合一”制度,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既是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考试,又是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考试。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任何形式的单独招生考试。在我市就读而未参加全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能录入高中阶段学校,不计入毕业学校年度学生毕业率。
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由市教育局组织命题、制卷、组考、评卷,全市统一考试的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各150分,英语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100分(其中党的十九大精神、经典诵读知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安全教育、禁毒教育知识内容以15-20分纳入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健康知识等学科考试;创文等创建知识以5-10分,其他有关专题教育知识以适当分数纳入道德与法治学科考试),体育与健康知识20分、艺术50分。考试时间为6月16、17、18日三天。各科考试时量:语文、数学各为120分钟,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均为90分钟,艺术、体育合堂40分钟。所有科目均为闭卷考试,全市统一考试科目时间具体安排见附件2。
中考命题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现行教材为依据,对接新高考改革,突出学科核心素养的考查。在全面考查学生基础知识的基础上,重视对学科语言和学科思维的考查;适当增加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加开放性试题的占比;重视问题情境的设置,体现学科与社会生活的密切联系。在遵循两考合一原则的基础上,提高试题的选拔性功能,适当加大试题的区分度和试卷阅读量。各科试题区分度结构统一为:7.5∶1.5∶1,即75%的基础题,15%的稍难题,10%为较难题。保证教材知识覆盖面达到80%以上。
二是由市教育局制定考试标准和考试要求,由各区县(市)自行组考的科目,包括体育80分(体育测试80分)、实验操作30分、信息技术20分。体育测试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毕业体育、艺术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益教通〔2019〕26号)执行,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分别按照市教育局2018年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今年市内初中毕业生未参加我市2018年初二生物和地理考试的,必须同时报名参加本次初二生物和地理考试。外地转入我市的初中毕业生凭学校所在地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局开具的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生物、地理成绩证明单办理相关手续。
各区县(市)要根据市教育局的组考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组考方案,选配素质较好的高中教师担任主监考。各区县(市)中考考点要相对集中,其中报考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定向培养的考生必须集中在以区县(市)为单位一个考点,考点设置要达到高考的组考要求。其他考点设置要优先考虑放在高考考点,高考考点不能满足中考需要的要选择其他高中学校作为中考考点。有特殊情况需在乡镇初中设置考点的,要按照“安全第一、相对集中、规范组考、方便学生”的原则科学设置。考点主任由高中学校或乡镇中心校负责人担任。八、九年级均不足150人的、中考保密室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设置考点。各区县(市)考点设置方案5月10日前报市中招办审批备案。考点要全部启用屏蔽设备,每堂考试要对学生和监考员全部进行安检。要严密组织考试,严防试卷泄密和考试舞弊行为。评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网上评卷,分科到区县评阅,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申请查分。
(六)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政策。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要求,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行统一安排、阳光操作,确保同级同类学校和同等素质的学生享有同等待遇。达到初中毕业要求,取得初中毕业成绩的学生方可录取到高中阶段学校。区县(市)属普通高中只能在本区县(市)内招生(异地就读学生回户籍地就读的除外),市外就读学生要进入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学习的,需达到初中就读地普通高中当年的录取标准并经市中招办批准录取方可入学。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均衡生招生计划和竞争性招生计划两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均衡生招生计划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60%分配到学校所属招生区域内的初中学校(区县市报工作方案时上报具体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均衡生招生计划,由在该校就读3年的应届毕业生中,等级达到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最低要求,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均衡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招生学校录取线的90%。如均衡生指标出现空缺,则自动转为竞争性招生计划。
从2020年起,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原则上将招生计划的70%作为均衡生,均衡生按参加中考人数占20%、中考校均分占80%分配到所属招生区域内各初中学校。核算中考校均分以七年一期在籍人数为基数,加上正常转进,减去正常转出,乘以97%的三年级绝对巩固率为人数核算依据。具体计算公式为:某初中学校均衡生分配人数=分配总人数(省示范招生计划70%的20%)×(参加中考人数/全县参考总人数)+分配总人数(省示范招生计划70%的80%)×学校参评人数/全县参考总人数×[1+(学校校均分-全县总均分)/(全县总均分-全县最低校均分)]。注:学校参评人数=(七年级一期注籍人数+三年正常转入人数-三年正常转出人数)×97%。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均衡生招生计划,须为该校就读3年的应届毕业生。
鼓励和支持普通高中转变培养模式,积极创建特色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的学校须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毕业体育、艺术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益教通〔2019〕26号)执行,由各区县(市)教育局统一开展特长生招生工作(益阳市一中的由市教育局研究决定),严格执行计划申报审批、资格和录取审批手续。省示范高中招收特长生的比例不得超过总计划的5%(足球特色学校以22名的标准组队,特长生计划不够的,由学校申报、区县教育局同意,报市中招办审定),且必须达到规定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其他高中学校特长生比例可参照执行。各区县(市)特长生招生如涉及的区县(市)没有相关特长专业,经生源地区县(市)中招办同意后方可跨区域招生。
普通高中学校可以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自主招生,需要自主招生计划的单位(区县(市)、市一中)要向市中招办提出书面报告并确认,但自主招生比例不能超过2%。自主招生计划可以用于接收外地回益学生,不得使用自主招生计划在本市范围内跨区县(市)招生。外地就读回益读高中的学生须报市中招办批准后方可录取。
以区县(市)为单位,在均衡生招生计划中设立建档立卡贫困生专项招生计划,确保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就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比例与辖区内其它学生就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比例一致。
学校自主招生的报名条件、招生办法须报所属教育局批准,报市中招办备案后公布实施。
民办高中可跨区域(区县(市))招生,但必须遵守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招生规定。
严格执行学生优惠加分政策。烈士、部级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子女加10分,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3分;少数民族学生,聚居乡的加10分,散居农村的加5分,散居城镇的加3分;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学生加5分。其他不再享受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最大的一项分值,不累加。
特殊考生可以申请免试。免试考生主要有两类,一是听力障碍、听力残疾考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听障学生在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免试英语听力的通知》(湘教通[2013]501号)要求,凭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学校审核,提交听力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区县(市)中招办确认免试英语、音乐听力。听力成绩=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二是因肢残或重大疾病不能参加实验操作、体育、信息技术测试的,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区县(市)中招办审核确认免试;因肢残(有残疾证明)免试的考生成绩按满分的80%计分,其他免试考生成绩按满分的60%计分。
中招录取采取“等级+分数”的形式进行,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学科等级入围、分数定人。语文、数学、英语以考生实际分数计入录取总分,体育按考生实际得分的40%折算计入录取总分,录取总分满分为460分。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等六科,以及艺术(50分)、实验操作(30分)、信息技术(20分)三科总分,分区县(市)按考生实际得分排队确定等级,其中A等30%、B等40%、C等25%、D等5%。以上共7个学科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共同作为高中录取入围条件。
录取时先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按照计划的1∶1.2确定各学校学科等级入围要求(学科等级相同时,物理原始成绩较高者优先)。在学科等级入围的情况下,再按语文、数学、英语、体育最后得分的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为B等(含B等)以上,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的学生,不能录入普通高中阶段学校。
全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科等级与分数要求,由市中招办统一划定并公布。其他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科等级、分数要求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各区县(市)中招办划定并公布。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其他高中(含市示范、一般高中)两个批次分阶段录取。2019年全市全面实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与统一录取,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另行制定。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考虑到农村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录取时将剔除各省级示范性高中定向培养预录人数,一次性录完,不再进行补录,不再考虑录取后的学生流失补充计划。其他高中阶段学校由各区县(市)确定录取方案和所属学校录取条件,组织招生录取。录取一般普通高中要一次性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降分补录。农村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招生的录取由招生学校按省厅规定的文件执行。申报定向培养师范生的考生一经确定上报,不得再改录普通高中学校。
益阳市一中面向全市招生,市一中除特长生、自主招生外,其余的招生计划按今年各区县(市)初三毕业生人数,以及近两年各区县(市)录入市一中的学生人数的相对比率分配到各区县(市)(分配的具体计划见招生公告)。益阳市一中在各区县(市)招收的学生,分数不得低于学生所在地区县(市)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录取分数线。
各区县(市)中招办须于7月22日前将录取方案和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名册报我局基教科,中等职业高中新生录取名册于8月15日报我局职成教科。上报的新生信息必须包含姓名、中考报名号、中考总分等内容,经区县(市)教育局核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凡未报经市教育局同意录取的新生,将不能予以注册。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其它学校已录取公示的学生。严禁各学校私自招生,采用提前开学、承诺减免学杂费和生活费、安排学生家长就业等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严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择校生,以及录取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和未参加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凡超计划、低于相关录取线等违规招收的学生,不能取得学籍,不能发放毕业证书。严禁在招生工作中以各种名义乱收费。严禁招生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对外泄露学生报名与考试信息。严禁在招生中设置壁垒和实行地方保护主义,隐瞒招生信息,限制志愿填报。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强迫或诱导学生报考指定学校。严禁代替学生填报中招志愿,更改学生志愿信息和密码。严禁买卖生源和变相买卖生源的行为。
(二)严格招生工作程序。各区县(市)教育局要严格依规治考,按照2019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1)开展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信息,确保招生工作尤其是中招工作有条不紊。
(三)严格管理转学插班行为。任何学校不得接收“借读生”,更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所谓借读费、插班费、保籍费。到我市中心城区、各区县(市)县城所在地以及中心城镇的所有学校的插班转学学生,均要按要求填写《转学审批表》,由学籍专干汇总、经校长批准后,集中报所属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集体研究决定(益阳市一中由益阳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其他任何人、任何情况不得批准转移学生的学籍。各学校学籍管理要严格执行益教通〔2018〕50号文件,各级学籍管理系统密码要分段设置,分开掌握,学籍系统要共同管理、集中操作、互相监督、定期检查。
(四)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对2019年全市中小学校招生工作进行指导,要全程参与监督和管理,包括对招生违规行为进行核查和落实处理。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8]4号)规定,规范学生跨市域就读行为和学籍异动管理。对招生工作中的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按照《益阳市中小学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益教联[2014]10号)、《益阳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条禁令》(益教联[2017]1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做好日常评价工作和结果公开,凡因学生及家长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满而引发集体上访的,一律追究学生所在学校校长及班主任的责任。
附件:1.2019年益阳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2.2019年益阳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全市文化科目统一考试时间安排
益阳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5日
附件1:
2019年益阳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责 任 科 单 位 |
3月31日前 |
1.上报辖区内各高中学校分校招生计划。 |
市、各区县(市)基教、职教、计财科(股) |
2.下达区县(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 |
市教育局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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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下发中招管理系统软件。 |
市教育局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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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定、下发中招文件。 |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
|
5.召开全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工作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 |
市教育局中招办 |
|
6.编印下发《招生公告》、《致全市初三毕业学生家长的一封信》、《2019年益阳市中职学校招生指南》 |
市教育局中招办 |
|
7.各区县(市)上报考试与招生实施方案。 |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
|
4月1-15日 |
1.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2.区县(市)上报信息技术、实验操作考试、体育测试方案。 3.中小学招生宣传工作检查、督查。 |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
4月16 -20日 |
汇总、上报全市报名信息。各区县(市)基教部门向招考部门移交报名信息 |
市、区县(市)教育局招生考试部门 |
4月16日- 5月25日 |
1.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 初中毕业生体育测试和特长生测试。 3. 全市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 4. 上报试卷计划。 |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或基教科(股)、市教育考试院 |
5月10日前 |
上报中考考点设置方案。 |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
5月15-24日 |
1.召开家长会宣传中招政策,联系相关当地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2.各初中学校召开志愿填报培训会,指导初中毕业生进行志愿填报。 3.汇总学生《回乡就读高中学校志愿申请表》信息。 |
各初中学校 |
5月25日- 6月14日 |
1.抽调中考命题、评卷教师。 2.命题、制卷。 3.制定中考组考方案。 4.召开考务工作会议。 |
市教育考试院 |
6月10日前 |
上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惠加分信息、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体育测试、生地等异动成绩信息;《回乡就读高中学校志愿申请表》以及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类招生计划。 |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
6月16-18日 |
全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 |
市教育考试院 |
6月19-30日 |
扫描评卷,处理违纪学生成绩,成绩汇总。 |
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局中招办 |
7月1-2日 |
在益阳教育信息网、各初中学校公布学生考试结果。 |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
7月3-4日 |
各初中学校受理学生查分申请。 |
市教育考试院 |
7月5-6日 |
上报查分信息,组织查分,通报查分结果。 |
市教育考试院 |
7月6-8日 |
学生填报所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 |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
7月9日 |
确定定向师范生入选名单。 |
市、区县(市)教师工作部门 |
7月9-12日 |
公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等级条件和录取线。 |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
7月12日 |
第一批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并在益阳教育网上公布录取名单。 |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
7月22日前 |
第二批录取:公布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市示范、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上报录取方案、普高录取名册审批表。 |
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
7月31日前 |
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
市、区县(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股) |
8月15日前 |
上报中职学校录取名册。 |
市、区县(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股) |
9月10日前 |
普通高中新生电子注册。 |
市教育局基教科 |
10月—12月 |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质量分析,试卷分析。 |
市、区县(市)教育局基教科(股) |
附件2:
2019年益阳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全市文化科目
统一考试时间安排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6月16日 |
8:20—9:50道德与法治 10:40—12:10物理 |
14:30—16:30语文 |
6月17日 |
8:20—9:50历史 10:40—12:10化学 |
14:30—16:30数学 |
6月18日 |
8:20—9:50英语 10:40—11:20艺术、体育健康知识 |
14:00—15:30地理 16:20—17:50生物 |
益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