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益阳法治办 时间:2018年09月12日
益法治发〔2018〕3号
各区县(市)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
今年是“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考核之年。现将《益阳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对照并细化考核评估指标,查漏补缺,认真抓好本地区、本部门(行业)的中期检查工作,并做好迎接全国全省全市检查各项准备工作。
中共益阳市委法治益阳建设领导小组
2018年9月4日
益阳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要求,认真组织全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系统总结工作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研究采取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富饶创新开放绿色幸福新益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检查内容
对照全国全省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对“七五”普法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内容。重点检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湖南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和《益阳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落实情况,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落实情况,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落实情况等。各地各部门(行业)根据本地本部门(行业)的实际,确定检查评估的具体内容和重点。
三、检查标准
根据《湖南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益阳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附后,以下简称“指标体系”)。“指标体系”从“普法工作推进情况”、“普法工作成效情况”和“普法工作创新情况”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请各区县(市),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根据“指标体系”,结合实际,细化标准,制定具体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各区县(市),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制定的具体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和“指标体系”中要求“网上申报”的24项材料,请于9月21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市委法治办。
四、方法步骤
(一)工作方法。全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在市委宣传部、市委法治办、市司法局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组织模式进行。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进行。各区县(市)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
(二)工作步骤。全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9月4日-9月15日)。各地、各部门、各基层单位根据全国全省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决议、《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要求,对照上级制定的“七五”普法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组织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抓好查漏补缺和整改工作。区县(市)的自查工作要求在9月15日前完成;区县(市)对所属乡镇,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对所管辖单位的检查督导工作要在9月15日前完成,并于9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市委法治办。自查报告要客观全面总结“七五”普法以来的做法、成效和经验,精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要紧扣考核评估指标内容逐项进行总结,要有具体的事例和数据,切忌泛泛而谈;谈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的篇幅,不少于报告总篇幅的1/2。可将检查评估中发现的某一方面的典型经验、对某一问题做的专题分析报告和有关统计报表,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2、市里检查阶段(9月16日-9月30日)。由市级领导带队,组织全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组赴区县(市)和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开展检查督导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迎接全国全省检查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市委宣传部、市委法治办、市司法局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安排,认真做好迎接全国全省检查相关准备工作。
4、总结宣传阶段(12月1日-2019年2月30日)。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全国、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力宣传、全面展示我市“七五”普法工作成就。撰写全市“七五”普法工作中期总结报告,报市委、市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部门(行业)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的支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中期检查。精心组织,加强协调,扎实有效、严谨细致地开展好中期检查工作。
(三)注重工作实效。检查工作要动真格、讲实效,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进行,直接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注重掌握第一手材料和真实情况。
(四)严肃工作纪律。检查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市委十项规定和有关纪律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
各地各部门(行业)“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市委法治办。
联系人:赵彩莲 电话:0737-4221511
电子邮箱:yyswfzb@163.com
附件:1.益阳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区县(市)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2.益阳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益单位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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